发布:[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] | 发布时间:[2016-06-08] | 次数:[] |
高校的收费是由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成本决定的。合并录取批次后,没有改变学校的办学性质,原来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方式不变,公办院校仍执行公办的标准收费、民办院校仍执行民办的标准收费。考生报考时,应根据自身的家庭经济实际进行报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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